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简称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是主管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海南省海洋局(简称省海洋局)牌子。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管理海南省林业局。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海洋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