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本报讯(记者 陈雪怡)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方案》提出,海南将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

《方案》明确,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修复、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方面,海南将健全海洋资源产权体系,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按照海域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分别设立使用权。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方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推动三亚市、文昌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

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方面,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核算制度,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率先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保障。

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修复方面,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探索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逐步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方面,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森林、水、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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