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储置换双方需签定有限期开发规定的《“闲储置换”用地协议》,《“闲储置换”用地协议》既是对竞得土地单位的要求,也是对市县的限制。根据协议约定,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为置换土地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规划、建设的审批,并提供指导服务。如果因为不能及时许可或服务不到位,会导致追究竞得土地单位对赌责任的困难,进一步影响营商环境和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对实施闲储置换的项目,各市县可探索通过预审查、全程代办、告知承诺、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等措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建筑施工许可证等,落实“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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