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属调查工作中,可灵活采取集中收集材料、集中指界等方式。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参与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指界、“先承诺,后补签”、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开展指界工作。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