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不动产登记
首页
机构介绍
要闻动态
国务院信息
政务动态
行业动态
信息公开
权力责任清单
基本信息公开
公开保障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公示公告
信用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新闻发布会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业务知识库
在线访谈
征集调查
征集结果反馈
领导信箱
网上信访
表格下载
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
12345服务热线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未建房空的宅基地能否登记?
2020-09-05 18:00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微信
X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不包括未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如空的宅基地需要建房,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可经村集体出具权属来源证明后,直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待房子竣工后,再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相关文档
附件: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